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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之三丨明目标 定路径 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

专家解读之三丨明目标 定路径 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环资司 [ 打印 ] 微博微信   中新天津生态城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大合作项目,是我国成立最早、级别最高、领域综合、成效显著的绿色生态城市。2013年,生态城获批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生态城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发改环资〔2024〕1198号,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对于指导生态城继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探索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案》准确指明了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的目标定位 面对一个新的十年期,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应瞄准什么样的目标定位,这是首当其冲应解决的重点问题。《方案》在深入分析生态城绿色低碳发展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在绿色低碳产业效益上发挥先导带动作用、在绿色低碳创新能力上发挥先行引领作用、在绿色低碳开放合作上发挥重要牵引作用”的三个核心目标定位,三者既相互独立又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支撑生态城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 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是生态城打造升级版的坚实基础。产业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源,也是城市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当前,生态城已初步形成了智能科技服务、绿色建筑与开发等主导产业,但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要求,生态城亟待在“人与经济和谐共存”方面补齐短板。《方案》提出了在绿色低碳产业效益上发挥先导带动作用的目标,将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作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推动生态城传统文化健康旅游产业焕新发展的同时,以绿色低碳高端制造业、绿色建筑产业、绿色交通物流业、绿色能源产业、绿色金融服务、数字经济产业为核心,以绿色创新园区建设为集中展示,共同构筑生态城绿色低碳升级的坚实基础。 提高绿色低碳创新能力是生态城绿色低碳发展升级的根本动力。“十四五”以来,生态城通过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产业创新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加快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当前,生态城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为1.97%,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已达193家,科技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产生了显著的引领带动作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生态城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任务,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标准认证、技术应用为链条,串联起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全过程,为生态城绿色低碳发展升级提供根本动力。 加强绿色低碳开放合作是生态城绿色低碳升级的重要途径。过去十余年,中新两国合作优势在生态城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中新合作,创新建立了城市建设的市场化运作开发模式,保障了新城区的大规模快速开发建设,同时,中新专家团队联合制定了世界上首套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开创以指标体系引领城市规划的先河,真正实现了“一张蓝图干到底”。在发挥中新合作优势的基础上,《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大绿色低碳国际合作范围,积极引入绿色低碳领域国际企业,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重要枢纽,引领生态城绿色低碳发展升级。 [...]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法规司 [ 打印 ] 微博微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 现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03年出台,2013年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做了修订。《暂行办法》规定了评标专家入库的条件、程序,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等要求,对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规范评标专家库组建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招标投标市场的发展变化,评标专家库组建和评标专家管理服务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一方面,评标专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作用凸显,是影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关键一环,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评标专家队伍;另一方面,有些专家评标不专业、不公正,评标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招标投标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为此,我们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力求通过完善评标专家入库审核、教育培训、履职考核、动态调整等全周期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从评标专家这个“小切口”切入,由点及面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办法》修订原则是什么? 《办法》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等有关部署要求,在修订过程中突出四方面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评标专家履职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剖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的完善评标专家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吸收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各地、各相关部门在专家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听取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评标专家等实践经验和意见建议,将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三是强化闭环管理。健全评标专家从入库、培训、履职到考核、出库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体系,严把入口关,强化日常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约束。四是突出创新引领。顺应招标投标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鼓励应用数智技术提高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推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评标专家库共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通过改革创新提高专家评标质量。 三、《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本次修订对《暂行办法》做了全面修改,并新增17条,修订后共七章36条。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严格评标专家库组建条件。明确评标专家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组建单位依法组建,提高组建评标专家库的基本条件,对专家总人数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